一、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3、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转移好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组织关系(办理了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党员最晚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出时统一缴纳党费,无故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不再为其开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包括电子版介绍信)。
4、正式党员材料档案与学生人事档案一起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预备党员材料档案随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一起领取。党员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党员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二、我校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登录北大校内门户缴纳党费,党费缴纳-月度党费缴纳。填写附件表格“×”的内容,发邮件到 xgb@ss.pku.edu.cn申请开具介绍信,“党费交至时间”和“办理时间”一样,哪天申请写哪天,“转入单位”和“抬头”要和接收方确认好全称(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或者全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接的单位提供支部编码即可),系统转接不需要提供纸质介绍信,京外线下转接需要纸质介绍信的发邮件2天后方可来学院学工办(大兴校区研发楼1101)领取(可代领)纸质介绍信(预备党员含党员档案),纸质介绍信拿到后及时到接收方办理手续,有效期90天,介绍信回执(可扫描或者拍照)发至 xgb@ss.pku.edu.cn。
有疑问发送邮件到 xgb@s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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