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3、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转移好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组织关系(办理了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党员最晚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出时统一缴纳党费,无故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不再为其开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包括电子版介绍信)。
4、正式党员材料档案与学生人事档案一起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预备党员材料档案随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一起领取。党员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党员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二、我校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登录北大校内门户缴纳党费,党费缴纳-月度党费缴纳。填写附件表格“×”的内容,发邮件到 xgb@ss.pku.edu.cn申请开具介绍信,“党费交至时间”和“办理时间”一样,哪天申请写哪天,“转入单位”和“抬头”一定要和接收方确认好全称(通过北京市党员工作平台即“党员E先锋”京内转接的转入单位提供支部编码即可),强调一点,一定要确定好对方可以接收党组织再申请,一经申请,没法修改和退回。京内转接和内部调动不需要领取纸版介绍信,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完成转接,京外纸质介绍信拿到后及时到接收方办理手续,有效期90天,纸质介绍信(预备党员含党员档案)需要邮寄,填写附件地址信息,顺丰到付,介绍信回执(可扫描)发至 xgb@ss.pku.edu.cn。
有疑问发送邮件到 xgb@ss.pku.edu.cn。
三、毕业生党员离校时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最容易疏忽的几个问题。
1、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未能认真核对信息,如正式/预备党员等选项弄错,造成没必要的麻烦。
2、未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入,成为“口袋党员”,导致所在党组织不予接收。
3、预备党员离校后,未及时落实党组织归属或预备期满未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导致预备期超期等,造成无法正常转正。
4、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党员材料随档案转出就是组织关系已转出,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组织观念淡薄,特别是有些转移至村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与组织活动,当要落实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此时已形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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