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如下:
硕士校级优秀毕业生95名,硕士市级优秀毕业生32名;第二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18名,市级优秀毕业生6名。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2019年5月9日-5月13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2、请获奖同学(以公示名单为准)于2019年5月13日在前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北大校内门户->业务办理->学工部->申请个人单项奖励)。
注: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提交校级奖励申请,获得市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分别提交校级、市级奖励申请。
3、请获得奖励的同学于2017年5月14日12:00前将个人资料(参考附件2格式)发至邮箱 xgb@s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