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从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实名发邮件到 xgb@ss.pku.edu.cn 逾期不再处理。
二、请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中的同学于2018年10月9日12:00前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菜单栏中选择:业务办理——学工部,在奖励奖学金模块中点击年度奖励、奖学金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注:填写完成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同学们认真填写。
三. 请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纸版及电子版材料: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纸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该表需上交教育部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要求填写,特别是申请理由200字务必认真填写,有问题会影响评选资格)
(2)电子版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纸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4),使用1页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特别是申请理由200字务必认真填写,有问题会影响评选资格。推荐人找导师或者系里老师签字。评审情况、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三栏不用填写)
(2)电子版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
(3)电子版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格式为:学号-姓名-2018年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0月9日12:00之前送到大兴校区学工办(研发楼1101),电子版于2018年10月9日12:00之前发邮件到 xgb@ss.pku.edu.cn 材料未按期送到或者材料有问题会影响评选资格,请同学抓紧时间办理。有问题可以发邮件至 xgb@ss.pku.edu.cn 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