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今年我校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我校将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推荐。

二、名额及金额

   全校院系共推荐90人(不包括上一年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参加唐立新奖学金面试,并最终评选出60人获得唐立新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年。唐立新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年度审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连续多年获奖。我院本年度推荐名额为4人。

三、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四、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 须参加本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并取得合格成绩;

    5. 须能获得2016-2017学年度校级奖励;

    6.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被推荐人优先考虑:

(1)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课程不及格及重修情况;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 9月13日(周三)—9月15日(周五)中午12点 截止,院系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推荐,将申请学生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学工部审核。

   2. 9月20日(周三)下午,学生进行现场差额面试,确定初评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3. 9月下旬,学工部将初评名单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11月,学工部将初评名单提交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材料提交

   学生需填写纸版及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有意申请的同学于9月15日(周五)12点前,将纸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研发楼1109室),电子版发送至 xgb@ss.pku.edu.cn

七、注意事项

   1. 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面试合格后,将连续多年获奖(依照学校规定审核不合格的除外),每年奖励1万元。

   2. 该奖学金获奖学生可兼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该学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

   3. 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须参加获奖者团队“燕新社”,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和海外交流项目。

   4. 兼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院系,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推荐名额的1/2。

   5.2015-2016学年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获奖学生将直接参加唐立新奖学金面试,不占用院系推荐名额(名单参见附件4)。有意向申请的同学须填写纸版及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相关文件列表

下载该文件附件2:北京大学2017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27kb
下载该文件附件3: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11kb
下载该文件附件4 2015-2016学年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获奖学生名单.xls24kb